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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类气体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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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钢瓶的使用原则

(1)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一般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
a.在钢瓶肩部,用钢印打出下述标记制造厂制造日期气瓶型号工作压力气压试验压力气压试验日期及下次送验日期、气体容积、气瓶重量。
b.为了避免各种钢瓶使用时发生混淆,常将钢瓶上漆上不同颜色,写明瓶内气体名称。
(2)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3)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4)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
(5)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6)用后的气瓶,应按规定留0.05MPa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剩余0.2MPa~0.3MPa(约2kg/cm2~3kg/cm2表压)H2应保留2MPa,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不可用完用尽。

(7)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检验一次;如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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